苹果公司只剩下一个月的时间来调整其应用商店规则,使其符合欧盟《数字市场法案》的反规避条款,否则将面临持续的罚款。4月23日,在多次传出欧盟推迟对苹果和Meta(元)公司开罚的消息后,欧洲监管机构终于出手。欧盟宣布因违反《数字市场法案》,将对苹果和Meta处以数百万欧元罚款。一个多月后的5月27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完整裁决书。这份67页的文件详细说明了苹果因违规将面临的处罚。
核心处罚包括:苹果被处以41.55亿元人民币(5亿欧元)罚款,须在三个月内向欧盟委员会缴纳。若逾期未付,还需支付滞纳利息。苹果必须在收到4月通知后的60天内完成整改,终止违规行为。若拒不改正,将面临金额不定的“定期处罚金”直至合规。
裁决重点指出苹果现行反规避规则的违规之处。此前苹果禁止开发者告知用户绕开苹果支付系统的付费渠道。在监管压力下,苹果虽修改规则允许开发者分享外部链接,但仍设置诸多限制——包括对非应用商店交易收取27%的佣金(替代原本30%的内购抽成)。
裁决认定新旧条款均属违规,因其限制开发者在应用内推广其他购买渠道。强制收费(而非免费提供引导服务)及限定每个应用只能使用单一链接等做法均被视为问题。裁决书多次驳回苹果的辩解,包括其对法规中“免费”一词的多语言释义主张。
关于罚款裁量,苹果以“法规新颖性”和“积极配合监管”为由申请免罚,但裁决明确指出:“苹果提出的免罚或减罚理由均缺乏说服力。”尽管完整裁决的公布似乎为2024年5月启动的诉讼画上句号,但实际进程远未结束。与其他高额诉讼类似,上诉程序可能持续数年。苹果在初裁时即表示将提起上诉,并指控欧盟存在歧视性监管,要求其向竞争对手无偿转让技术。目前尚不清楚苹果是否已正式提交上诉,也未确认41.55亿元人民币(5亿欧元)罚款是否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