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院近日裁定谷歌(Google)在在线广告领域构成非法垄断,这一判决可能导致其广告业务被强制拆分。1月11日,弗吉尼亚东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莱奥妮·布林克马判定谷歌通过垄断地位不正当操控多个广告市场。
判决书明确指出,谷歌对出版商广告服务器和广告交易平台市场的垄断,使其能同时操控广告主的采购价格与出版商的广告位售价,从而实现对整体在线广告市场的支配性影响。不过司法部关于“谷歌垄断广告主网络”的主张未能获得法院支持。
这项裁决为拆分谷歌利润丰厚的广告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法院要求诉讼双方就如何消除谷歌在广告技术领域的垄断地位提交解决方案。司法部此前坚持要求谷歌至少剥离其广告管理平台(Google Ad Manager)并对外出售——耐人寻味的是,谷歌在2019年和2022年确实曾考虑过此类操作,远早于2023年司法部提起诉讼的时间。
这已是谷歌第二次被法院判定非法垄断。2024年8月,法院曾认定其在搜索引擎市场构成垄断,通过排他性协议压制竞争对手。虽然苹果(Apple)未卷入本次广告垄断案,但在搜索引擎案中被披露收取谷歌高达1436亿元人民币(200亿美元)年费,以维持Safari浏览器默认搜索引擎地位。
对谷歌而言,连续败诉使其面临业务拆分的现实风险。首起垄断案中,尽管谷歌提出修改与苹果等企业的合作协议作为补救,司法部更倾向于强制出售或拆分。本次法院再度要求整改,为监管机构推动业务剥离创造了新契机。
值得注意的是,广告业务重组不会危及谷歌核心业务,Gmail、谷歌地图(Google Maps)和YouTube(油管)等自有平台的广告销售不受影响。相反,苹果可能从中获益——这家正扩张广告业务的iPhone制造商,或将迎来新的市场机遇。这与搜索引擎垄断案形成鲜明对比,后者可能危及苹果从谷歌获得的巨额默认搜索分成。